湖北省选拔首届100名“首席技师”
湖北省选拔首届100名“首席技师”
3月29日,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《公布湖北省首席技师名单的通知》(鄂政办发〔2011〕30号),决定以省政府名义授予张克忠等100名同志“湖北省首席技师”称号,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。近期,省政府还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表彰。
2009年,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省战略,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省政府出台《湖北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》(鄂政办发〔2009〕77号),建立首席技师制度。按照规定,首席技师是指工作在生产、服务一线、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,有高超的技能水平、创新能力较强、职业道德良好、实践经验丰富、工作业绩突出,在本行业、企业和各级各类经济组织中带动作用大、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的高技能人才,是该职业领域的技术技能带头人。每3年选拔一次,每次选拔100名。
作为全省技能人才的最高荣誉,首席技师选拔范围之广、标准之高,在省内尚属首次,在全国也不多见。湖北省把选拔推荐工作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,与健全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紧密结合,与完善人才选拔推荐办法紧密结合,与营造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紧密结合,将首席技师的选拔推荐过程变成争取各级党委、政府重视技能人才,激励广大劳动者崇尚技能、岗位成才,促进技能人才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作用的过程,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,真正促进高技能人才工作加快发展。
一、强化组织领导。在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自主持下,省人社厅牵头成立“湖北省首席技师评审委员会”,由省委人才办、省政府办公厅、省发改委等11个部门负责同志组成,下设专家评审组,由15名专业技术专家和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组成。各地、各行业高度重视,主管部门建立相应机构,负责本地、本行业首席技师推荐人选的评审工作。
二、严格选拔程序。2009年9月《关于开展湖北省首席技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鄂人社发〔2009〕24号)下发后,各地、各有关行业、企业积极响应,按照规定的条件、程序和要求,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征求意见,并在人选所在单位公示一周,共推荐213名首席技师候选人。在此基础上,省人社厅按照“德艺双馨、突出业绩、择优选拔、公平公正”的原则进行初审,根据技能水平、业绩贡献、工种岗位等情况,按照1:1.5的比例,从中选出150名候选人参加省首席技师评委会专家评审组的综合评审,按照“突出重点、统筹兼顾、公正公平、业绩优先”的原则再从中选出100人,参加省首席技师评委会成员单位的综合评议。之后,经过实地考核,重点核实人选的政治表现、职业道德、技能水平、工作业绩等情况,形成100名建议入选人员名单,在《湖北日报》和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一周后,报请省政府审定。
三、确保评审质量。首席技师选拔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平等、竞争择优、注重技能、突出实绩的原则,重点从全省经济发展主导产业和技术技能含量高的岗位选拔产生,要求人选必须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爱国守纪,爱岗敬业,具有良好职业道德,身体健康,在法定退休年龄内,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:一是个人职业技能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、省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,在同行业中得到广泛认可;二是近5年内获得“中华技能大奖”、“全国技术能手”或“湖北省技能大师”、“湖北省技术能手”等称号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、省政府专项津贴;三是具有本职业领域绝招绝技和突出技术特长,总结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,创造了同行业较高生产、销售记录;四是在生产实践中创造性地解决了本行业、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,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,推动生产效率、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。
四、加强宣传引导。2009年《湖北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》一出台,省人社厅就召开新闻发布会,解读宣讲建立首席技师制度的背景、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,中央、省等12家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门报道,在社会和广大劳动者中引起强烈反响。首席技师选拔工作启动后,通过新闻媒体报道跟踪进行动员宣传,并采取高技能人才巡回演讲、技能展示等多种形式,广泛宣传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,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,宣传高技能人才在技术革新改造和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中的突出贡献,在全社会树立一批高技能人才楷模,努力营造尊重知识、崇尚技能、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。
根据《湖北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》,首席技师选拔后,实行聘任制,聘任期为3年,在聘任期内相应承担义务和享受待遇。义务是:努力钻研技术,不断更新知识,着力提高技能水平;发挥技能带头人的示范和引领作用,参与企业重大技术革新、技术攻关,努力解决生产服务的技术难题,不断创造新的业绩;积极带徒传艺,培养技术技能后备人才;积极参与全省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咨询、重大技术联合攻关,开展同行业技术技能交流和绝招、绝技展示等活动,主动承担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的教学及技术指导、重大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指导工作。待遇是:所在单位应定期组织参加健康检查、学习培训、休假疗养、外出考察,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,同时享受所在单位带薪休假待遇;实行年薪制的企业,可参照企业年薪制办法对首席技师实行年薪制;系农业户口、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,可根据本人意愿,优先办理城镇落户手续。
(资料来源:湖北人社厅 推荐上传:可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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